本招标项目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雄衡协作区饶阳协同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集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233.5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3333㎡,总建筑面积21100㎡。包括建设标准化厂房18900㎡,孵化器2000㎡,1栋附属用房200㎡,并建设园区道路交通、停车位、水暖电附属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给水管道1053米、雨水管道1053米、污水管道1053米、燃气管道1053米、通信管道1053米、电力管道1053米并恢复路面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饶阳县开发区创业路以北、腾达街以西;创业路(西城大街-腾达街)、创业路(开拓街-曙光街)、开拓街(永安路-兴业路)、开拓街(平安路-创业路)。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至保修期阶段相关服务结束止。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正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2019)的要求;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②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须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3.1.4其他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之附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数量不超过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0 09:00至2025-07-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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