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404-450881-04-01-923741)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 51195.78万元 | 10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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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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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4134001
建设地点: 桂平市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57882.19平方米,道路总长度约13.66km,其中:1.园区主道:道路总长度3.45km,设计路幅宽度42m,2.园区次干道:道路总长度6.07km,设计路幅宽度20m,3.园区支路:道路总长4.14km,设计路幅宽18m。场平挖土石方606.67万方,填土石方85.74万方。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51195.78万元
检测服务期: 730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 126.95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及时间,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的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 E4508002851004134001001, 标段(包)名称: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等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检验、砂浆检验、简易土工检验等)检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 见证取样检测 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1):①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为桂平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加强检测活动管理(二)关于检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的个别可选参数相关检测业务,经委托方同意,可分包给其他具备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所有与此有关的内容均以本条要求为准。
(2)检测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
(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详见招标正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 年 7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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