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5日发布第一次询比采购公告,至2025年8月28日9时00分应答截至时间,共有3家应答递交了应答文件。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不足3家,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发布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 2025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象山亭溪干线管道涉路安评服务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ZJZT-2025-14502 ),采购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为: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9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025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象山亭溪干线管道涉路安评服务询比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预算125000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计划从象山高速出口沿象西线到象山亭溪干线机房,新建通信管道,因涉及省道和县道开挖施工需要对该范围做涉路安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服务期限:收到服务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形成专家组意见。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125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公路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
注: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2.4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管线涉公路施工安全性评价)业绩。
注:1)金额: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总额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凭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每份固定金额合同至少匹配一张发票;每份框架合同至少匹配一份订单(或结算凭证)的发票。固定金额合同未明确金额的,以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对应的发票时间为准。
2.5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9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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