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的 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已经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投〔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现已落实。现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2. 苏州泰至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以南,杨林塘以北区域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36059.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9624.1万元,建设期利息6435.00万元;总用地面积955.85亩,其中工业用地219.95亩、新建道路用地319.31亩、改造拓宽道路用地411.80亩,河道用地4.79亩;总建筑面积323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5750.00平方米,包括厂房237750.00平方米、研发办公用房335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34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50.00平方米。新建给水管道3300.00米、污水管道700.00米、电力管道3150.00米、通信管网3150.00米、燃气管道3150.00米;新建道路13条,总长10580.00米,配套建设7座跨河桥梁;改造道路4条,总长7830.00米;拓宽园区道路1条,总长430.00米;配套建设桥涵、路灯、交安等附属工程。开挖排水通道1条,长度290.00米;对3处电力杆线进行迁移。设置汽车充电桩50个。年用电量990.11万度,年用水量42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 建筑面积:3236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236059.1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1月23日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是否网上支付 | 是否网上投标 | E3205850001001829001002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31.5 | | | 信誉良好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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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资格审查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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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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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 E3205850001001829001002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2025年08月29日 10:55 | 2025年09月19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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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 E3205850001001829001002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2025年09月19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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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9. 招标人地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16号港城广场3号楼2215-15室 |
联系人: | 王玉帆 | 传真: |
| 电话: | 0512-53187860 | 邮编: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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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333号高展商务大厦10楼1003室 |
联系人: | 苏艺玲 | 传真: |
| 电话: | 18550300646 | 邮编: | 215400 | e-mail: | 121417017@qq.co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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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
项目组组长: | 顾孙英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 联系电话: | 13145086180 | 上岗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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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08-29 至 2025-09-19 |
13. 备注:(一)本招标公告格式条款中的第5条(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第(1)-(5)款相关要求取消。(二)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要求:良好。4、信誉要求:良好。5、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三)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家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四)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五)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六)本标段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561.5万元。 |
14. 保证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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