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来巷(滨河东路-临湖二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142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47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40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79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1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世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来巷(滨河东路-临湖二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来巷(滨河东路-临湖二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9002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来巷(滨河东路-临湖二街)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居安巷(滨河东路-学书北街)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学书北街(居安巷-东来巷)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临湖二街(东来巷-鄱阳湖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学书路(天德街-梁州大道)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梯航路(相州街-凌空街)道路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建设概况如下: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来巷(滨河东路-临湖二街)道路工程,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本工程建设范围西起滨河东路,东至临湖二街,规划全长400.1m。道路规划红线宽25m,一幅路形式,标准横断面为25m=3m(人行道)+2m(下凹树池带)+15m(车行道)+2m(下凹树池带)+3m(人行道),双向两车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信管道土建、绿化及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居安巷(滨河东路-学书北街)道路工程,规划为南北向支路,本工程建设范围西起滨河东路,东至学书北街,规划全长240.224m。道路规划红线宽25m,一幅路断面形式,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5m(红线)=3m(人行道)+2m(绿化带)+15m(车行道)+2m(绿化带)+3m(人行道),双向两车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学书北街(居安巷-东来巷)道路工程,规划为南北向支路,本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居安巷,北至东来巷,规划道路全长208.93m。道路规划红线宽20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0m(红线)=2m(人行道)+2m(边绿化带)+12m(车行道)+2m(边绿化带)+2m(人行道),双向两车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临湖二街(东来巷-鄱阳湖路)道路工程,规划为南北向次干路本工程建设范围南起东来巷,北至鄱阳湖路,规划全长201.605m。道路规划红线宽40m,标准路段横断面为40m(红线)=3.5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10.5m(机动车道)+2m(绿化带)+10.5m(机动车道)+2m(绿化带)+3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双向六车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学书路(天德街-梁州大道)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东西向支路,道路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道路规划全长568.006m。本次设计范围西起天德街,东至梁州大道,实际建设长度494.986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30m(红线)=3.5m(人行道)+1.5m(绿化带)+20m(车行道)+1.5m(绿化带)+3.5m(人行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6)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梯航路(相州街-凌空街)道路工程,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全长363.33m。本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m,一幅路形式,路段横断面为25m=5m(人行道)+15m(车行道)+5m(人行道)。
本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交通、照明、绿化等专业。
注:以上各单项工程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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