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2025年黄埔区某公馆室分系统及光纤到户技术支持项目施工遴选公告
广州分公司2025年黄埔区某公馆室分系统及光纤到户技术支持项目施工(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5-202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在广州黄埔区某公馆A/B有两栋自用建筑需要建设综合通信施工工程,总建筑面积36951.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层面积15925.8平方米;地面21层建筑面积为21026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标包划分情况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广州分公司2025年黄埔区某公馆室分系统及光纤到户技术支持项目施工 | 16.23 | 不划分标包 | 广州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室内分布系统和光纤到户验收,验收通过后提供1年维保。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6.23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线网络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承诺书。
(4)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实施区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1)《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2)《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登高架设作业)、3)《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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