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2025年中国联通大连市分公司工程总承包标段一增补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DL-20251091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2024年-2025年中国联通大连市分公司工程总承包标段一增补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包括如下工程:干线传输网及光缆网、核心网、IP网业务支持系统、业务平台、IT系统项目等。不包括:本地网管道、市政迁改项目。
预估规模:采购份额为899万元(不含税),979.91万元(含税),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不承诺满额执行,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计划工期:具备相关实施条件并在接到订单起计算。
保修期:自验收证书签发日开始起2年。
实施地点:中山、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旅顺、瓦房店、普兰店。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按PC方式进行建设,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非甲供物资采购、施工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投标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69%;投标人投标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及经本企业注册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扫描件。
③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扫描件。
④专职安全员6人,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扫描件。
⑤施工人员:不得少于12人(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其中包括高处作业人员至少6人,须提供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电工作业人员(低压)至少3人,须提供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人员(高压)至少3人,须提供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人员不可复用,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①人员均须根据格式要求提供清单;
②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提供人员对应的证书扫描件;
④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 ,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按未提供处理,中标后如发现不满足或其他可能影响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按虚假投标处理,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5 车辆要求:配备不少于4台车辆,车辆不限类型。
①车辆如为投标人自购,须提供投入的车辆一览表、显示车牌号的车辆照片、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②车辆如为投标人租赁,须提供投入的车辆一览表、租赁合同复印件、显示车牌号的车辆照片、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车辆行驶证要求:至少包含车辆信息页复印件、年检有效期页复印件或1212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照片或车辆年检贴照片。
2.6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国内同类(通信工程总承包施工类或通信线路施工类或移动网施工类)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相关项目业绩。
注:①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关键页须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结算单。②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③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④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通过询价生成的电子合同可无签字盖章,须同时提供商城订单及发票,日期以订单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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