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睦街(同建路-祥符刘路)道路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2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睦街(同建路-祥符刘路)道路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睦街(同建路-祥符刘路)道路工程施工(二次)。
2.2项目编号:HKG-JS-202512006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道路全长809.053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为40m,四块板,道路横断面为:40m(红线)=3.5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10.5m(机动车道)+2m(中分带)+10.5m(机动车道)+2m(绿化带)+3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建设性质为新建道路。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信管道土建、绿化及灌溉等。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投标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3.4信誉全部要求。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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