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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2024-01-3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114-04-01-921727

投资项目名称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

标段(包)名称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新建城市次干道,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长约515米,宽30米;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长约640米,宽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市政消防供水)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绿化和通信及给水等管线迁改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133万元。

招标内容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 已由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440114-04-01-92172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

2.1.2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新建城市次干道,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长约515米,宽30米;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长约640米,宽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市政消防供水)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绿化和通信及给水等管线迁改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133万元。

2.1.4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440114-04-01-921727)

2.1.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1.6 投资总额: 人民币5591万元。

2.1.7 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勘察工作,以及对应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3.勘察服务期限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各阶段性任务,具备开工条件后,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在1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4. 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92万元(含税),最高限价为暂估值,包括工程勘察费、地下管线探测费、工程测量费。各项费用投标时报价和结算规则如下:

1)工程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限价120元/米(暂定总价为240000元,投标时按预估工作量2000米计算,填报该部分包干单价及总价),最终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实际工作量的计量为:从孔顶地面标高开始至按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实际钻探深度计算;钻探位置的地面障碍物由受托人负责清理,其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2)地下管线探测费:综合包干单价限价1.2元/平方米(暂定总价为42000元,投标时按预估工作量35000平方米计算,填报该部分包干单价及总价),最终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3)工程测量费:暂定总价为67200元(投标时按此固定金额填报,如未按此金额填报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收费规定并下浮25%计算。

以上综合包干单价已包含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工作而发生的实物及人工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保险费、差旅交通费、备案费、通信费、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5.2 具有有效期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设置。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勘察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6.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7.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4年2月21日9时45分至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应包含投标文件光盘1个。电子光盘及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7.6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7.7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其它事项

9.1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3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20-86733070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都车城大道38号

9.5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9.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都车城大道38号

联系人: 徐工

电话(手机)号码: 020-86733070

招标代理名称: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0号101(中穗商务楼一楼院内)

联系人: 郑工、宋工

电话(手机)号码: 020-37621686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都车城大道38号

电话号码: 020-86733070


2024年1月30日

工期(交货期)

10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5.2 具有有效期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设置。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勘察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1-31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1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2-21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招标人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都车城大道38号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86733070

招标代理机构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工、宋工

联系电话

1892427115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6733070

发布责任人

宋润英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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