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14-04-01-921727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新建城市次干道,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长约515米,宽30米;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长约640米,宽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市政消防供水)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绿化和通信及给水等管线迁改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133万元。 | ||||||||||||||||||||||||||||||||||||||||||||||||||||||||||||||||||
招标内容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4-0482)补充公告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0482)已于2024年1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公告修改情况如下: 1.招标公告条款号3.3.1 原文: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 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文: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2.招标公告条款号3.3.4 原文: 3.3.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现文: 3.3.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招标公告条款号3.4 原文: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4.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现文: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授权)。 3.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4.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4.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4.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原文: 详见原招标公告。 现文: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 二、招标文件修改情况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原文: 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总投标限价×9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删除。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原文:
现文: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表》: 原文: 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斜旯妗⒄斜晡募钠渌谌萦胍蟛槐洹? 四、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 | ||||||||||||||||||||||||||||||||||||||||||||||||||||||||||||||||||
工期(交货期) | 175 |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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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竦牡ノ晃迹还こ躺杓谱手始吧杓聘涸鹑艘猿薪由杓迫挝竦某稍钡ノ晃迹?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余下详见公告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1-3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26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26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2-26 09:3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 | ||||||||||||||||||||||||||||||||||||||||||||||||||||||||||||||||||
招标人 |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花都车城大道3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20-867330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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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工、宋工 | 联系电话 | 1892427115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发布责任人 | 宋润英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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