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平县南环路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东标段)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平县南环路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顺发改字【2024】13号)的批复,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顺平县南环路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东标段)监理建设地点:保定市顺平县。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 4059.763米,道路红线40米,现状为两块板断面,本次机动车道罩面翻新,取消现状宽2米中央分隔绿化带,改为一块板断面,两侧各新建宽5米人行道,两侧各新建宽1.5米绿化带。南环路两侧各新建一条雨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8047米;南环路新建一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4012米;强电入地,主管道长度约4040米;新建一条给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4060米;通信入地,主管道长度约4770米;新建路灯,约179杆。以上道路修复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城 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2.2 招标范围: 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对监理范围内工作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对工程建设工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8 09:00:00 至 2024-03-0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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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顺平县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瀚尊国际B座402室 |
邮编: | /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胡伟冬 | 联系人: | 杨文飞 |
电话: | 0312-7626827 | 电话: | 0312-59457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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