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平区峡阳镇污水管道建设项目 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延平区峡阳镇污水管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延发改〔2024〕7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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