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33号)、《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招标人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容城县城区,本项目电力及通信建设的路段为金台路西起大水大街,东至津海大街,长约3582米;津海大街南起金台路,北至金湖街,长约 475 米。建设内容:本次项目为新建电力排管及混凝土包封、配套井室、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具体为新建电力排管4292米,公用井(电力、通信井)50个。内容主要包括金台路的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具体为金台路(津海大街-大水大街)及津海大街(金台路-金湖街)新建电力管道建设、金台路(津海大街-板正大街)及津海大街(金台路-金湖街)新建通信管道的土方开挖、回填沟槽、路面恢复等内容。项目投资概算额:项目总投资约2852.74万元。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为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4 00:00至2024-06-14 0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4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二、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2.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5.请各申请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 16.(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权 电 话:0312-4078985 电子信箱:liudq@sstc20.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2-5612532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7.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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