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蒲路北延伸段道路、给排水、涵洞及强弱电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道路、给排水、涵洞及强弱电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华蒲路北延伸段道路、给排水、涵洞及强弱电工程;
1.2采购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总体施工概况:本项目起点为现状楚藩大道,止点为规划金明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全长约1.2km,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50km/h,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为道路、给排水、涵洞及强弱电工程,包含道路土方开挖回填、防护工程、人行道附属铺砌、新旧路搭接,给排水管道敷设、管节安装、附属构筑物砌筑;盖板涵施工,通信管道敷设及手孔井砌筑等工作内容;本采购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346.59万元;
1.5施工段落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施工段落,拟由2个供应商施工。每个供应商须参与本项目所有施工段落报价,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施工段落成交资格,各施工段落划分情况:
一标段:K0+026.844-K0+600段
二标段:K0+600-K1+193.653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按拟选供应商数量的1.5倍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每个施工段落成交1家供应商。成交原则:
待询价结束、选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名顺位约谈确定采购项目中选供应商;当询比采购工程需要选择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各中选供应商施工段落,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抽签结果。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的现场施工情况,调整施工任务范围,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华蒲路北延伸段道路、给排水、涵洞及强弱电工程;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武汉新城葛华片区华蒲路北延伸段 ;
2.4质量要求: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质量事故(案例)零次;
2.5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施工,无事故发生。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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