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河北 原文链接地址
【易县新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新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2024〕27号、易招核(202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易县新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监理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排水管道6.33公里,新建给水管道2.55公里,新建再生水管道1.34公里,新建电力排管1.36公里,新建通信排管1.43公里,新建燃气管道2.03公里,新建热力管道2.88公里。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后续恢复工程。2.3 建设地点:易县新城区易兴路中段。2.4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易县新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4 08:30至2024-12-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文章推荐:
[河北]【易县新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