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管道公司兰成渝成品油、西南成品油、兰成原油等
管道光纤预警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ZY25-XN533-WZ0103-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兰成渝成品油、西南成品油、兰成原油等管道光纤预警系统采购。
2.2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公司生产部《关于印发<2024年管道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集团公司2024年工作会议要求,落实集团公司智能管网建设工作部署,完成超过2000公里管道智能巡护试点建设,推进无人机、光纤预警、视频监控等融合应用。结合西南管道公司实际需求,为了解决所辖油气管道沿线城市及村镇周边工程建设、第三方施工频繁,农田段耕作活动较多,管道穿越河流、高后果区地段较多,而对管道安全运行产生巨大压力等问题,本工程利用与油气管道同沟敷设的通信光缆,在兰成渝成品油管道(四川和重庆段)、兰成原油管道、兰成渝成品油管道成乐彭州注入支线、贵州输油部独山至都匀贵阳至盘州段、川渝成品油管道建设光纤预警系统,有效解决在外界破坏事件发生之前预判可能发生的风险,准确定位事件发生地点,预防光缆和管道的损坏事件的发生。本次招标项目共涉及:1)兰成渝成品油管道光纤预警智能监测项目;2)兰成原油管道光纤预警智能监测项目;3)兰成渝成品油管道成乐彭州注入支线光纤预警智能监测项目;4)兰成渝成品油管道(K1140+741 至 K1261+246)光纤预警智能监测项目;5)贵州输油部独山至都匀贵阳至盘州段光纤预警系统项目;6)川渝成品油管道光纤预警智能监测项目6个项目。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物资包括29套光纤预警系统采购包括光纤振动传感设备(光纤预警单元)、原始数据处理系统(光纤预警管理终端)等一批物资详见表1。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标段 | 管线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 | 物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含13%税,单位:万元) | 备注 |
标段一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振动传感设备、原始数据处理系统等) | 8 | 套 | 719.5516 | 包含交换机2台、单向网闸1台、光纤预警管理服务器及管理终端各1套等。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K1140+741 至 K1261+246)段 | 重庆输油气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振动传感设备、原始数据处理系统等) | 2 | 套 | 187.3763 | 包含交换机1台、光纤预警管理服务器及管理终端各1套等。 |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成乐彭州注入支线 | 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振动传感设备、原始数据处理系统等) | 1 | 套 | 66.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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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成原油管道 | 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传感设备单元、原始数据处理系统等) | 5 | 套 | 477.7057 | 包含交换机1台、以太网接口板1块、光纤预警管理服务器及终端各1套等。 | |
共计 | 16 | 套 | 1451.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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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西南成品油管道独山至都匀、贵阳至盘州段 | 贵阳输油气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传感设备单元、原始数据处理系统等) | 8 | 套 | 710.3995 | 包含交换机5台、光纤预警管理服务器及管理终端各1套,8路以太网接口板1块,8芯铠装光缆敷设1000m等。 |
共计 | 8 | 套 | 710.3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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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川渝成品油管道 | 重庆输油气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传感设备单元、原始数据处理系统 | 1 | 套 | 90.6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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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 光纤预警系统(包括光纤传感设备单元、原始数据处理系统 | 3 | 套 | 260.9813 | 包含交换机1台、光纤预警管理服务器及终端各1套等。 | ||
共计 | 4 | 套 | 351.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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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8 | 套 | 2513.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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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2513.1855万元(详见上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次设备采购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表中有未报价项目,业主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单项中已综合进行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投标人应参照现行的费用组成,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包含包装费、运费、安装调试(包括线路标定、边缘处理系统调试、原有光纤预警系统调试等)、试运行、培训、驻场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商务报价不因人工等其他价格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6 交货地点:兰成渝成品油管道、兰成渝成品油管道成乐彭州注入支线、西南成品油管道、川渝成品油管道。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双认证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
1.3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应提供双软认证(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证)。应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应具有有效的 GB/T24001 或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对采购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本项目应书面承诺满足《油气储运资产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线路》(Q_GGW 03001.2—2024)中12.4管道光纤安全预警章节以及相关附录要求。光纤传感设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完全国产化,核心器件国产化率不小于80%。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的产品应具有油气储运等能源领域的应用业绩,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应用业绩不少于3项。应用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至少包含首页、物资明细页和盖章页)和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至少提供1张有效发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3年度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a)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b)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c)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d)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e)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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