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通信管道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通信管道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24]320号)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采购:(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主要包括:8.联合建设项目,由合建的牵头方依法确定的供应商,我方作为参建方,以牵头方采购结果作为依据实施直接采购;条款规定,适用本项目直接采购情形。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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