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沈阳联通管道新建类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250491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沈阳市大东、皇姑、沈河、沈北、浑南、苏家屯、棋盘山区域(以上区域均指沈阳联通公司维护区域,无特殊说明下同)的通信管道建设施工。
采购份额:800万元(不含税),872万元(含税),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不承诺满额执行,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9日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毕(先到为止)。
实施地域:大东、皇姑、沈河、沈北、浑南、苏家屯、棋盘山。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
工程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2本次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74%;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区域项目经理7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经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电子注册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专职安全员10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5)施工人员 2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有限空间作业)。
上述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且不可复用,上述人员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①人员均须根据格式要求提供清单;
②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提供对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
④提供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 ,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按未提供处理,中标后如发现不满足或其他可能影响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按虚假投标处理,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20)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2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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