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2025年肇庆公司网络健壮性及智慧光缆网络改造项目(标段1、标段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2F-2025-0132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2025年肇庆公司网络健壮性及智慧光缆网络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配线架整治、光缆交接箱整治、光缆交接箱扩容、光分器分纤盒整治、通信管道修复、管道连通、光缆纤芯修复、更换光缆、光路优化及调整(OBD上联跳纤)、用户光路割接跳纤(OBD下联跳纤)、通信杆路整治修、智慧光网落图等服务。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类别 | 费用类别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 | 小计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 |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1 | 2025年肇庆公司网络健壮性及智慧光缆网络改造项目 | 2025年肇庆公司网络健壮性提升项目 | 材料费 | 21,030.00 | 2,538,864.17 | 标段1 | 广宁、四会、高新 |
2 | 施工费 | 2,463,133.25 | |||||
3 | 安全生产费 | 54,700.92 | |||||
4 | 2025年肇庆公司智慧光缆网络改造项目 | 材料费 | 14,020.00 | 2,392,566.35 | 标段2 | 封开、德庆、高要、鼎湖、端州 | |
6 | 施工费 | 2,324,419.24 | |||||
7 | 安全生产费 | 54,127.11 | |||||
合计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 | 4,931,430.52 | / | / |
备注:
1.1)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1.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计划工期: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备初验合格验收条件。
1.3★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5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1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1: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38,864.1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材料费总价最高限价为21,030.00元(不含增值税);施工费总价最高限价为2,463,133.25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为不可竞争费用54,700.92 元(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一览表》。
标段2: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92,566.35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材料费总价最高限价为14,020.00元(不含增值税);施工费总价最高限价为2,324,419.24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为不可竞争费用54,127.11元(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光网设施新建或迁改或更新改造或整治及优化的相关施工经验,须至少提供一份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额外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今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今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4)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今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还须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区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标段内的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6)投标人须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文章推荐:
安徽公司蚌埠电厂2025年5月功率变送器(技术要求详附件)询价采购
安徽公司蚌埠电厂2025年5月电量采集终端(技术要求详附件)询价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