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投标人提问进行回复,此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问:招标图纸,第二分册 交通疏解工程,图纸中给出了总工期:17个月的说明,是否与招标文件中400日历天想矛盾,还是出于其他考虑。请明确工期时间节点。
答:工期以招标文件中400日历天为准。
2.问:在本次招标图纸中关于试桩无相关说明,是否需要试桩,试桩是单独进行施工还是利用工程桩进行试桩,桩基的类型(端承桩、摩擦桩)、施工、试验及检测要求未给出,请明确。
答:(1)试桩要求、桩基施工及检测要求按照《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要求执行,桩基类型详见桥梁工程设计说明4.3节。(2)试桩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
3.问:第一册图纸道路部分中道路平面设计图中显示道路设计范围线在西区大道路口位置桩号K0+220左右截止,但在桥梁图纸中显示西区大道以南至设计起点天润路范围内存在拓宽辅路,天润路范围辅道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若是请补充图纸。
答:天润路辅道不在本次实施范围内。
4.问:雨污水迁改后再既有通信管线下方,开槽及新建井时是否需要迁改通信管线。
答:根据管探成果,雨污水管道迁改管位与现状通信土建管道不重叠,如遇现状信号通信线缆开挖后拨缆套管保护,雨污水管道实施完毕后原位恢复。
5.问:招标控制价中:清单项地下管线交叉处理、施工监测、监控、成井、排水、降水等单价措施金额为0,请问后续发生该类措施应如何计费?
答: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6.问:交通工程中导改部分费用应该如何计取?交通工程分部分项清单工程没有此项,招标控制价中行车干扰费给的费率也为0。
答:(1)即第二分册 交通纾解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4 工程概况:实施内容包括桥梁、隧道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工程等相关建设内容(不含临时交通相关内容),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2)行车、行人干扰费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6.3.2.2在进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报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以下在招标清单的各单位工程中列明的总价措施项目中标后均包干使用,包干费用只作为税金的计算基础,施工期间发生人工(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新的人工费政策性调整文件)、机械、材料涨跌幅均不作调整,如::(8)行车、行人干扰以及不同施工单位之间交叉干扰。
7.问:招标控制价中的垃圾外运处理费没有对应的清单项,只有汇总控制价中有一个总价,请问应该如何填报?
答:投标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和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计价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3160号)等文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8.问:电气工程中所有路灯的清单,对应项目特征中没有基础的描述,分部分项清单中也没有单列基础,是否漏项?
答:未漏项,基础已包含在路灯的清单中。
9.问:交通工程中清单编码040205003411,项目名称单柱式标杆(用于组合式标牌 3880*900*3mm)对应提供的图纸中立面杆件长度跟量表中的杆件长度不一致,实际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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