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至郓城高速公路梁郓段220kv及以下电力迁改、管线迁改及建构筑物拆迁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HXMGL2025-2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鲁发改项审[2023]20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菏泽市兴菏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阿至郓城高速公路梁郓段220kv及以下电力迁改、管线迁改及建构筑物拆迁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起于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师庄村北董梁高速公路,向南跨越S321,设互通与X066交叉,于梁山县马营镇西南转向西,进入郓城县,设互通与S242交叉后,与雄商高铁、京九铁路交叉,设互通与X069连接,预留枢纽互通与郓鄄高速交叉,经玉皇庙东,设互通立交与S319连接,于武安镇北上跨京九铁路、下穿雄商高铁,设互通与G220连接,经武安镇东,止于菏泽市郓城县唐庙镇明郭庄村西G35济广高速公路;
2.3建设内容:梁郓高速全线供排水、燃气、热力、通信、国防光缆、输油输气管道、220KV及以下电力迁改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相关建构筑物拆迁。具体内容包括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包含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产权单位协调征地赔偿及协调、取得迁改项目用地手续、林木砍伐、青苗补偿、临时过渡迁改、迁改手续办理及迁改施工、物资设备采购、旧线路拆除、竣工验收、产权移交、工程质量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工作;
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含楼房、平房)、工业厂房、大棚(包含大棚内种植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禽畜舍(包含相关配套设施)等委托迁改、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承包人根据国家、山东省及菏泽市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土地征收政策和地方政府已制定并批准的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的工作,组织各县及有关部门和沿线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会同勘测定界、清点、评估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清点、测量与核实,制定补偿方案,依法计算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签订补偿及迁改协议,组织有关各方签字确认,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协调相关单位编制并向发包人提供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的相关资料,并应及时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及相关拆迁手续办理。
投资额约5.96亿元。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有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产权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2.6工期:180日历天,质量保修期2年;
2.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6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机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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