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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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5000201G00054001A01 |
招标内容: |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南开审立项字[2024]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域内。2.2.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42891.52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铺设雨水管网4360米,管径为 DN1000;铺设污水管网3720米,管径为DN400~DN600;铺设接户管62米,管径为DN400;破除并恢复路面等;铺设电力管网1354.55米;铺设通信管网1354.55米;修建道路200米,拓宽道路837.5米,增设便道,完善全线附属设施。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5 00:00 至 2025-09-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递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 评标,异地评标 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避免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提出同时电话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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